所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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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少奇律师到南木林县第一初级中学进行法制宣传

更新时间:2012-10-31 10:52:00 点击:1772次
       为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根据南木林县“六五”普法规划关于继续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的要求,闫少奇律师与南木林县司法局拉朗次仁副局长、尼玛次仁于10月10日一起到南木林县第一初级中学开展法制宣传。
       这次法制宣传,考虑到初中生汉语水平不高的现实情况,闫律师没有采取法制讲座的形式,而是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的方式,让学生自己能够好好学习宣传资料。宣传资料涉及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法律。这些宣传材料的发放与学习,能够让同学们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和启发,能够起到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通过此次宣传,南木林县第一初级中学全校师生丰富了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增强了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进一步促进了全体师生遵纪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营造文明守纪的和谐校园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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