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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翰源|我所与山东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

更新时间:2016-12-20 16:54:00 点击:4539次

12月15日,山东大学法学院与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协议签约仪式在我所举行,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沈伟、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主任霍建平出席签约仪式,双方就人才培养、法学交流等战略合作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而深入地会谈。




法学院校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可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不仅能更好的发挥法学院校的社会法律服务功能,促进和提高法学教育与科研水平,充实教师的法律实践经验,增加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机会;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律师事务所执业人员的法学理论素养,改善律师事务所人才结构,提高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山东经济社会发展。




签约之后,双方将在法律人才培养和引进、法学教育和交流、对外国际交流、学生活动专项奖学金、学生实践基地等多个领域展开全面性、战略性、紧密型合作。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作为山东大学法学院的教学实践基地,将有助于增进法学院学生对法律实务领域的接触和了解,对于法律精英人才的培养也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通过此次合作,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将向法学院学子提供实习岗位,为法学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在签约仪式结束后,沈伟院长、霍建平主任发表讲话,祝愿双方的合作取得丰硕的成果。




合伙人季猛、刘昌君、袁春辉、尹义锋、高建军、杜华英律师山东大学法学院优秀校友,此次签约活动也得益于校友的联络和支持,也是我所校友工作取得成效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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