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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翰源|我所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首次备案

更新时间:2020-09-30 14:11:51 点击:1686次

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24日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加强有关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管理,是落实修订后的《证券法》,获取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基础信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途径,也是开展风险监测与预警、提高监管工作针对性的基础性安排。

博翰源律所按照上述监管要求,积极准备相关材料,重新审查相关制度,顺利通过了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完成了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首次备案工作。

博翰源律所系以专业分工、团队合作为主要运营模式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博翰源律所公司证券知识产权业务团队可为客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存托凭证及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及上市;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回购;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上市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以及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私募基金管理登记备案;证券诉讼等非诉及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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