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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仲裁委王新民主任一行来所交流指导

更新时间:2012-11-19 10:29:00 点击:2154次
      济南仲裁委王新民主任一行于2012年11月16日来所,就律师业务与仲裁业务的合作进行了座谈交流。我所有5名律师在济南仲裁委担任仲裁员,曾先后担任首席仲裁员及仲裁员参与了仲裁案件的仲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我所主任霍建平、合伙人杜鹃、黄利群、季猛等参加了交流活动。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01号中国人寿大厦南楼8层